政府会计准则制定主要遵循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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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与目标
依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旨在规范政府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与透明度,构建统一、科学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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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体系构成
包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如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及应用指南,形成“准则+制度”模式。例如,《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2015年10月23日发布,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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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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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原则 :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确保财务信息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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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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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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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 :明确存货确认条件(服务潜力与成本可计量)及初始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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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调整 :通过《会计调整准则》规范政策变更、差错更正等事项处理,确保标准体系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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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与监督
由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负责制定与监督,通过宣传培训提升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准则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