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收入的会计分录需根据收款方式、纳税人类型及货物状态区分处理,核心科目涉及“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和“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关键操作包括收入确认、税费计提及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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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销业务: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为小规模纳税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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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业务:未收款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收入及税费科目;收款后冲减应收账款。若涉及商业汇票,则通过“应收票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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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货款:收到预收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发货后冲减预收账款并确认收入,差额需补记或退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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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与折让: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红字)和“应交税费”(红字),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红字);同步冲回已结转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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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视同销售:按税法规定计提销项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分期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提示:企业需严格遵循收入确认时点,区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差异,并定期核对往来账目以确保账务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