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单填制需严格遵循规范,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填制主体与份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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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主体 :由出口/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员负责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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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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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一式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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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一式5-6份(含转关、转口等特殊监管需求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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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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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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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相符:与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单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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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货相符: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与实际货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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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单与分项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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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贸易方式需用不同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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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报关单最多填报不超过5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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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与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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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编号 :18位,包含关区代码、年份、进出口标志及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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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12位,由海关签发,用于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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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与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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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日期:运输工具出境日期;申报日期:海关接受申报日期(一般早于出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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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经营单位时,若合同执行方与签订方不同,以执行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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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与补报要求
- 已放行报关单如因运输工具配载导致货物未装船,需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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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时需逐项核对,确保内容准确、完整,更改需加盖核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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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预录入或EDI方式申报时,系统生成的编号与海关编号需一致。
通过严格遵循上述规范,可确保进出口货物申报合法合规,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通关及后续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