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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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发货人
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发货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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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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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买方为提单收货人时直接填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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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买方非提单收货人时按合同或提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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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单位
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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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方式与监管性质
根据贸易类型(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选择对应监管方式(一般征免、保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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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口岸与运输信息
填写实际出口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需与合同一致。
二、货物信息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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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与规格
使用规范中文名称和详细规格,与发票、装箱单保持一致,避免模糊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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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编码
准确填报海关编码,错误可能导致关税计算错误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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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与单位
- 按法定计量单位填报,不同商品需分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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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与币制
总价需与发票金额一致,币制按《货币代码表》填报。
三、其他关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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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一致性
报关单需与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完全一致,任何差异可能导致退单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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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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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商指定最终收货人时,报关单填中间商名称,发票仍开合同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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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转内销需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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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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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货源地填写供应商所在地(而非生产地),税务审核时以专用发票供应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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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申报错误可能影响退税和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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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要求
- 所有信息需使用《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正确编码,无下属区县级行政区时填写地市级。
四、错误处理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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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错误需立即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并办理更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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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放行后若货物未装船,需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通过严格遵循以上规范,可确保报关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延误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