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结清后需立即办理抵押注销、公积金**抵押登记及账户绑定等手续,核心流程包括提交结清证明、更新产权抵押信息、绑定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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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结清证明与注销原商贷抵押
结清商业**后,需向原商贷银行索取《**结清证明》及还款流水,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原抵押注销手续。部分城市要求注销后2个月内完成公积金**申请,逾期需重新审批。 -
办理公积金**抵押登记
持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及产权证,到不动产中心办理公积金**抵押登记。若采用“顺位抵押”方式(如赣州、洛阳),需同步完成第二顺位抵押手续。 -
绑定还款账户并确认放款
提供公积金中心指定的I类银行卡,用于接收放款并绑定为还款账户。放款后需核实金额是否覆盖原商贷余额,差额部分需自筹补足。 -
后续还款管理与权益使用
公积金**发放次月起需按时还款,可申请公积金余额冲抵或变更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转等额本金)。部分城市允许放款后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补足差额。
提示: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时效和材料要求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并保留所有结清、抵押变更凭证,避免影响放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