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1912-1949年)的地图经历了从军阀割据到形式统一、抗日战争时期的特殊行政区划以及战后短暂恢复与政权更迭三大阶段。这一时期的地图不仅反映了政权更替,还见证了领土争议和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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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割据时期(1912-1928)
北洋政府名义上统一全国,但实际控制力薄弱,各省由军阀实际掌控。地图上常出现多重行政边界,如张作霖控制的东北、阎锡山掌握的山西等。1914年设立的"热河、察哈尔、绥远"三个特别区,成为后来行省划分的基础。 -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8-1937)
1928年东北易帜后,地图首次出现形式上的全国统一。行政区划调整为28个省(含西藏、蒙古地方),1930年代增设西康省。此阶段地图开始标注"南海诸岛",1935年公布《中国南海各岛屿图》明确主权范围。 -
抗战特殊时期(1937-1945)
地图出现国统区、沦陷区、解放区并存的特殊格局。伪满洲国、汪伪政权等控制区被标注为特殊政区。1943年开罗会议后,地图恢复标注台湾为待收复领土,战后立即调整为"台湾省"。 -
战后调整与政权交替(1945-1949)
1946年外蒙古独立导致北方边界重绘,东北地区增设辽北、安东等新省份。1947年南海诸岛划归广东省管辖,形成现代南海权益主张的基础框架。1949年政权更替前,全国划分为35个省及12个院辖市。
这段时期的地图变迁,既是中国现代疆域形成的关键阶段,也埋下了部分边界争议的伏笔。研究这些历史地图时,需注意不同政权绘制的地图存在显著差异,且部分边界标注具有特定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