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试点城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区: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市)的44个城市(区、县):这些地区在2023年被自然资源部部署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旨在通过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等措施,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和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
-
宁波市:作为全国首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试点城市,宁波市在2024年被国家发改委明确为试点单位,标志着其在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方面的领先地位。
-
周口市: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在2021年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周口市成为该批次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的土地征收试点城市。
-
内乡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在2023年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内乡县成为该批次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的土地征收试点城市。
-
黑龙江省21个县及1个农场:根据中铁二十一局、北大荒集团及地方政府公布的信息,黑龙江省在2025年的土地流转征收补偿试点覆盖了21个县及1个农场,包括阿城区、双城区、宾县、方正县、巴彦县、五常市、讷河市、龙江县、克山县、富锦市、虎林市、宝清县、集贤县、勃利县、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北林区(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明水县)等。
-
其他试点地区:自2012年起,国家陆续启动了农村土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项目,截至目前,土地回收试点已经覆盖了全国108个区县,包括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山西省朔州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等地。
这些试点城市将通过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