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和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
征用耕地/蔬菜地
按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6倍 计算。
-
征用鱼塘/养殖场等有收益土地
按土地年产值的 5倍 计算。
-
其他类型土地
-
森林/牧场:年产值3倍
-
河滩/苇塘等:年产值2倍。
-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
- 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60% ,且不得低于土地补偿费的 1.5倍 。
三、综合补偿标准
综合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例如:
-
一类土地(合肥市瑶海区):综合补偿约 13.78万元/亩 (55120元+82680元);
-
二类土地:综合补偿约 10.85万元/亩 (43400元+651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区片综合地价
补偿标准依据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区位等因素确定,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
-
特殊土地类型
-
宅基地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房屋需另行安置;
-
国有土地参照周边区片最高标准执行。
-
五、政策依据
所有标准均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等法规制定。
提示 :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土地等级、区位及政府最新政策综合计算,建议被征地农户咨询当地国土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