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李国平案件的判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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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该案件于2021年12月1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国平被判 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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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效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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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中另一条提及李国平的案例(镇江农科院原副院长)与叶城李国平无关,因发布于2019年,且案件性质为贪污受贿,与运输毒品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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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条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案例(2004-2021年)也与叶城李国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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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李国平的刑期为 13年 ,信息来源于2023年公开宣判的官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