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地方实施细则,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具体金额与土地类型、区位、产值等因素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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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按被征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倍数,但需符合省级政府制定的上限标准。 -
安置补助费
根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标准为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土地最高不超过15倍年产值。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青苗费按实际损失补偿,成熟作物按1季产值计算;房屋、水井等附着物按重置成本或评估价补偿,地方通常公布具体计价细则。 -
特殊情形处理
征收基本农田需按最高标准补偿,若土地有长期租赁或承包关系,补偿款需与承包方协商分配。
征地补偿需遵循“同地同价”原则,村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申请听证或行政复议。建议提前查阅当地最新补偿细则,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