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中的“资金结存”是预算会计的核心科目,用于核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流动与结余情况,下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三个明细科目,是衔接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关键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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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资金结存科目专门反映预算资金的流入、流出及滚存状态,确保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例如,财政授权支付到账时,借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末未使用额度转入“财政应返还额度”,次年恢复额度时反向操作,实现预算与实际的动态匹配。 -
核算逻辑
采用收付实现制,仅记录实际收支行为。预算资金流入时直接借记本科目,流出时贷记,与财务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形成对比。例如,支付办公费用时,预算会计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而财务会计可能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
审计与管理价值
通过等式“资金结存=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不纳入预算资金”,可验证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审计中若发现差异,需排查暂收暂付款项或预算外资金,防范“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
常见误区
资金结存余额可能与财务会计货币资金总额不等,主因包括不纳入预算的受托代理资金、预拨下期款项等。例如,单位代收的押金仅财务会计核算,不涉及资金结存。
提示: 理解资金结存需结合双体系平行记账规则,其核心是区分预算内外的资金流动,确保财政管理的规范性与数据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