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职业年金记账分录的核心处理分为计提、缴存两个环节,需同步记录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分录,其中单位缴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个人代扣部分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最终支出对应“事业支出”或“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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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阶段
- 单位部分:按工资总额8%计提,借记“单位管理费用”或“事业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
- 个人部分:从工资代扣4%,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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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阶段
- 财务会计:实际缴存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单位)和“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个人),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预算会计:同步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拨款收入”或“资金结存”,体现资金实际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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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预算会计需贷记“财政拨款收入”;若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则对应“资金结存”科目。
职业年金分录需严格区分单位与个人责任,确保账务清晰。实际操作中应结合预算管理制度,同步更新双系统记录,避免资金流与核算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