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政府会计科目调整,综合财政部官方文件及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主要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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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删除与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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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其他社会保障费”(30212款)科目说明中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内容,将其支出重新归类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款和5029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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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咨询费”(30203款)科目,但将咨询费纳入核算范围,仅限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需计入该科目,支付给单位的咨询费用需并入“委托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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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说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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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劳务费”(30226款)科目说明,明确其核算范围为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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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08款和30231款)科目说明,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费”核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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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调整
- 调整部分专项收入和支出科目的分类逻辑,以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基建会计科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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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拨款 :核算中央/地方财政拨入的基建资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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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投资借款 :核算借入的基建资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投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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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冲基建支出 :核算需后续冲回的基建支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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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人员需及时更新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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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科目与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差异,需注意区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科目设置或账务处理,可参考财政部官方文件或专业会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