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法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核心法律依据,其核心原则是“公平合理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区片综合地价取代了传统产值倍数计算法,由省级政府定期调整并公开,透明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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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项目与标准
补偿费用涵盖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专款用于被安置人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以及农村住宅补偿(需“先补偿后搬迁”)。农用地补偿采用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区位等因素,其他土地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住宅补偿强调“居住条件改善”,可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房或宅基地重建。 -
程序与争议解决
征收方案需公告并听取意见,补偿费用须足额及时支付。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申请专业评估或提请政府协调裁决;涉及费用分配的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征地信息不透明则适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社会保障与权益保障
被征地农民必须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社保费用由地方政府筹集管理。法律明确禁止截留、挪用补偿款,并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提示:若遇征地拆迁,务必核实补偿方案是否符合省级最新标准,保留评估报告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