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汽车国补政策将于 2024年12月31日 停止执行。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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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国家及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统一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总量控制在3000万元内,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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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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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人消费者,需在政策期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九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购买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完成省内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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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补车辆回收服务正常进行,但需注意部分车辆(如鲁R牌照外车辆)可能提前终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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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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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通过山东省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通知,避免轻信非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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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个人收款银行卡为商业银行Ⅰ类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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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可享受国补的车辆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置换并登记,逾期无法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