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形式丰富多样,主要依据艺术形象的审美方式、作品内容特征、物化形式等不同分类原则与角度,大致可分为听觉艺术、视觉艺术、视听艺术、表现艺术、再现艺术、动态艺术和静态艺术等类别,如音乐是听觉艺术,绘画属视觉艺术,戏剧则兼具视觉与听觉,是视听艺术,且不同分类方法之间存在交叉。
听觉艺术以声音为主要媒介传递艺术内涵,典型代表即音乐,它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来展现情感,其基本构成要素包含节奏、旋律、音色、和声、音调与力度等,从贝多芬推崇音乐为“比一切智慧及哲学还崇高的一种启示”,便能看出音乐在艺术表达中的独特地位;视觉艺术凭借线条、色彩、形状等视觉元素来塑造形象和表达情感,像绘画、雕塑、建筑、书法、盆景、餐饮等都属于此范畴。绘画以二维平面手工临摹自然发展而来,雕塑通过三维实体塑造物体形态,建筑兼具实用与审美功能,书法以汉字书写展现独特艺术魅力;视听艺术融合视觉与听觉元素,戏剧和影视是典型例子。戏剧借助演员表演、舞台布置、台词等元素,结合现场观众的参与感完成艺术创作;影视则综合了摄影、剪辑、表演、音乐等多种手段,通过画面与声音的配合,生动地展现故事和情感。
表现艺术着重抒发艺术家内心的情感和主观感受,强调艺术是情感的流露与表现,音乐、舞蹈、建筑、书法等常被归属于此类;再现艺术致力于客观地描绘和再现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场景、人物等,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便常归入此领域。摄影是再现艺术中极具特色的一个类别,它运用照相机和感光材料在现场拍摄实有物体景象,既具有高度的生活真实感,又因艺术家的有意识审美选择和摄影造型手段处理,蕴含独特的审美价值;动态艺术以时间维度上的变化来呈现艺术魅力,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形式在表演或展示过程中,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变化内容和发展情节,让观众在动态的过程中感受艺术;静态艺术强调在特定空间中以静止的形象来传达艺术意图,绘画、书法、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通常具备此特点,静止的形象蕴含着丰富的艺术内涵,观众可以细细品味其中的细节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