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高价彩礼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法律原则、司法实践和地方治理三个层面,具体如下:
一、法律原则与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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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础原则
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未设定彩礼金额上限。该条款适用于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与彩礼金额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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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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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或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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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条件,且返还方式可能因提出方不同而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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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实践与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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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案例
多起案件中,法院依据《民法典》规定,对以彩礼名义索取财物、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行为进行支持,但仅限于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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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补充
明确彩礼属于民间习俗,双方自愿给付且符合习俗的,不构成违法。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可能触犯法律。
三、地方治理与试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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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策推动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综合治理高价彩礼,鼓励通过村规民约、公益婚恋服务等方式降低婚嫁成本,强化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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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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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设定彩礼上限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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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将**高彩礼纳入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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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设定彩礼上限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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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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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强制上限 :彩礼金额由双方协商,法律仅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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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与政策协同 :通过《民法典》原则、返还规定及地方试点,形成多层次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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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新风 :鼓励通过村规民约、公益服务等方式,推动婚嫁习俗向文明、理性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