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断电动车超速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结合设备检测、监控记录及现场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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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速设备检测(雷达测速仪)
通过雷达测速仪直接测量车辆速度,超速时设备会快速闪2-3下作为连拍证据。测速点通常设有补光灯(闪光灯)辅助识别车辆,但白天可能不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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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摄像头记录
道路监控摄像头会记录车辆经过测速点的情况,超速时可能连拍多张照片作为证据。闪光灯闪烁次数(如1次或多次)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白天不闪光的情况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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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灯补光机制
当车辆进入摄像头拍摄范围时,闪光灯会短暂补光(如2-3次快速闪烁),这是设备自动触发机制,用于提高抓拍清晰度。但需注意,非超速场景也可能触发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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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判定与通知
交警会结合测速设备、监控记录及现场环境(如路况、限速标志)综合判断。最终以交警部门通知为准,若数周内无处罚通知,则可能未被抓拍到超速。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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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合规性 :符合整车≤55kg、最高车速≤25km/h、有脚踏功能等标准的电动车为合法车辆,超标车辆需悬挂临时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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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与夜间差异 :白天测速点可能不依赖补光灯,需注意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建议车主定期检查车辆参数(如车架号、3C标识、电池重量等),确保符合新国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