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虽未被法律禁止,但会显著增加财务舞弊、决策失衡和法律追责风险,尤其可能因缺乏监督导致资金滥用或账目造假。
从公司治理角度看,权力过度集中会削弱内控机制。例如,法人可能为短期利益操纵财务报表,而无人制衡的审批流程会掩盖违规操作,损害股东利益。
财务风险方面,资金调配和税务申报的自主权过大易引发问题。若法人挪用公款或虚开发票,公司将面临税务稽查和高额罚款,而兼任者需承担双重责任。
法律层面,出现问题时追责更严苛。法人作为财务直接负责人,可能同时面临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如涉及偷税漏税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即使在小公司,也应通过分岗设置或引入第三方审计降低风险。定期审查财务流程并保留完整记录,是规避连带责任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