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未结婚时,彩礼原则上应当退还,具体需结合是否共同生活、彩礼用途及当地习俗综合判定。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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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退还原则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这是基于彩礼的婚姻缔结属性,未登记即视为条件未成就。但若已共同生活,法院会酌情调整退还比例,考虑共同开销、孕育情况等实际因素。 -
三种必须退还的情形
- 未登记结婚且未共同生活:需全额退还;
- 登记后未共同生活且已离婚:支持退还;
- 彩礼导致给付方经济困难:无论是否登记或共同生活,均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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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下的特殊处理
若双方已同居但未登记,法院会评估彩礼的实际用途(如是否用于共同消费或债务偿还),结合同居时长、当地风俗等,判定部分退还或不予退还。
总结:彩礼退还应以法律为基础,同时兼顾实际情况。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由法官根据证据和习俗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