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或聘请人员
个体户的财务负责人设置需根据经营规模和税务要求决定,具体如下:
一、基本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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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为个人经营主体
多数个体户由单一自然人经营,此时业主本人即为财务负责人,无需单独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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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业财务人员
若个体户规模较大或业务复杂,可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财务核算、税务申报等工作。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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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个体户
若个体户依法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则需设置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两者可能为同一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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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提示
无论是否设置专职财务人员,个体户均需依法纳税。若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直接负责人(如业主)和直接责任人(如会计人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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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与建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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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个体户无需建账或仅建立简易账,但需依法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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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征收的个体户若选择不建账,需以收据、发货清单等替代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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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财务负责人可能是业主本人,也可能是聘请的财务人员,具体取决于经营规模和税务合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