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会计科目设置需结合行业特性与会计准则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资产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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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库存
记录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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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包括施工设备、临时设施等长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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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跟踪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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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记录材料采购和工程预付款项。
二、负债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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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涵盖工程资金来源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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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记录施工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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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根据新收入准则核算预收工程款(不含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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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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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反映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及资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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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记录企业累计盈利或亏损。
四、成本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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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成本
下设直接费用(如材料、人工)和间接费用(如管理费、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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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成本
按履约进度归集的成本科目。
五、损益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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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记录工程结算收入及辅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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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结转已确认的收入对应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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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及利润分配
包括营业利润、净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
六、特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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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科目 :用于核算工程完工后的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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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记录需分期摊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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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 :对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的坏账计提。
设置原则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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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应用 :需区分合同履约义务与预收款项,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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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科目设置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建议设置二级明细(如按项目、客户或供应商分类),便于核算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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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增值税需单独核算,确保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匹配。
以上科目设置需结合企业规模、项目特点及会计准则要求,建议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