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彩礼的规定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其核心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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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禁止彩礼本身
《民法典》未对彩礼金额或收取行为作出明确禁止,仅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或“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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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与自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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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彩礼:双方自愿协商确定,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如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未办理结婚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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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形:以婚姻为名索要高额彩礼、欺诈或强迫给付等行为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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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若存在以下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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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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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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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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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的灵活性
法院在判定彩礼返还时,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而非简单全额返还或不返还。
总结 :彩礼作为传统习俗,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受法律保护;若存在违法索要或特定情形,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