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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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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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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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保教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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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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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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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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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含普通高中、初中、中职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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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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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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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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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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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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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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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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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不分科目,综合考查保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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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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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中职文化课
- 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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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学科(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 笔试 :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报考,科目三结合面试考核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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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学科报考 :需在笔试时选择公共科目(如201、202或301、302),面试时考核新增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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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全科 :需掌握语数英及音乐、美术、书法中的任意两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