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给的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领证后给的嫁妆,在法律上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前财产: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嫁妆,属于个人财产。
- 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如果嫁妆是明确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它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通过继承或受赠获得的财产,如果明确指定给夫妻一方,那么它也属于个人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嫁妆是在领证后给的,但可以证明是女方父母在婚前就已经准备好的,那么它仍然可以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父母在赠与嫁妆时明确表示这是给女方个人的,那么它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总结:领证后给的嫁妆,只要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证据表明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它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这部分财产,而不需要经过男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