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流程与首次基本相同,但需注意笔试成绩有效期、同等级科目免考政策及认定次数限制(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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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与考试要求
若第二次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与已持有证书同等级,且笔试科目一、科目二成绩在两年有效期内,小学可直接报考新面试科目,中学需重考科目三后再面试。不同等级或失效成绩需重新参加全部笔试。 -
认定流程
- 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或使用已有账号,完成实名核验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如白底证件照、个人承诺书等)。
- 体检与确认:按指定时间到户籍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机构提交体检报告,进行线上或线下确认,需核验普通话证书、学历证明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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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包括身份证、居住证(非户籍地认定时)、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证明、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申后自动生成)。
完成认定后,证书将与申请表一并发放。注意提前核对材料有效性,避免因超期或遗漏影响认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