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嫁妆能否要回,需根据嫁妆性质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嫁妆作为个人财产可要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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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且无明确赠与表示
嫁妆若为女方婚前独立财产(如现金、首饰等),且父母未明确表示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可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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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赠与个人或已过户财产
若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嫁妆仅赠予女方,或嫁妆已过户至女方名下(如不动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返还。
二、嫁妆作为共同财产需分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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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赠与且无明确表示
嫁妆若为婚后父母赠与且未明确指定为个人财产,或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形成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共同财产分割,女方仅能拿回其应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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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
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但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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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明确婚前财产、因伤害赔偿、遗嘱指定财产等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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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规定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可返还彩礼。
总结 :嫁妆能否返还取决于其是否为个人财产及赠与条件,建议结合具体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