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历史演变
-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1975年,法律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同时规定结婚年龄可以适当提高。
- 1980年,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不得早于男性。
- 2001年,法律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并一直沿用至今。
确定依据
法定结婚年龄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两方面因素:
- 自然因素:人的生理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男性通常在二十二周岁左右,女性在二十周岁左右达到结婚的生理和心理成熟度。
- 社会因素: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法定结婚年龄的调整也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和医学知识的进步。
法律规定
- 中国大陆: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其他信息
- 法定结婚年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婚龄。
- 法定结婚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如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
通过了解1975年及之后的法定结婚年龄,我们可以看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设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确保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具备承担婚姻责任的能力。它也反映了社会对婚姻和人口问题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