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二建单位不配合注销,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尝试强制注销:
- 准备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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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证明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具的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且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内容必须裁定(或判定)个人和企业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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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强制注销的申请,申请需写清楚绕过企业办理强制注销的原因,写明申请主管部门注销的诉求,本人签字承诺并前往企业所在市级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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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且必须本人亲自前来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
- 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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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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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造师注册单位不配合,您可以直接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 等待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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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资料后,会书面向建造师注册单位核实劳动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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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造师注册单位在收到函件后配合办理,则业务即可办结;如果注册单位有反对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会要求建造师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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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建造师注册所在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以及相应证明文件,则可以实施强制性的注销操作。
- 法律途径 :
- 如果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仍不予配合办理建造师相关手续,您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申诉解除劳动关系以维护自身权益,**部门将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跨企业注销 :
- 二级注册建造师已与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但聘用企业不配合注销个人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可申请“跨企业注销”。
请注意,强制注销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