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针对农村户籍家庭,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10分优惠。关键条件包括:父母双方为农村户口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考生本人为农村户籍,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需通过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审核,提交婚育证明、户口本等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 受理条件:仅限2016年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需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务工(乡以上干部除外)。若父母离异或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生育声明。
- 申请材料:包括村(居)委会婚育证明、《中考优惠加分审批表》、户口本(含索引页及个人单页)、《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长效节育措施证明(49岁以下需附B超孕检证明)。
- 办理步骤:
- 提交申请:每年4月20日前向户籍地乡镇计生办提交材料,由学校统一通知并公示初审名单。
- 审核公示:乡镇初审后张榜公示7天,5月10日前上报县级计生协,市级最终审核于6月1日前完成。
- 跨区处理:跨县考生由学籍所在地依据户籍地审核结果实施加分。
- 注意事项:所有材料需电脑打印并盖章,手写无效;若父母2016年后有生育行为,则取消加分资格。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或当地卫健部门,避免错过申报时间。材料务必真实完整,造假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