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接收单位主要包括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部(地址:大东区大北街48号)和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同地址),负责毕业生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免费接收与管理,提供查询、转递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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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接收单位与地址
沈阳市档案接收以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部和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为主,两者均位于大东区大北街48号,邮编110041。毕业生档案、未就业人员档案及流动人员档案均可通过学校或单位寄送至该地址,需填写准确的接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如电话12333)。 -
档案接收政策与流程
- 免费保管:自2015年起,全国取消档案管理费,沈阳市严格执行此项政策,不收取保管费、转递费等费用。
- 派送规则:已就业毕业生档案按单位要求派送(无档案保管权的单位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未就业者档案默认派往户籍地人才机构。
- 查询方式:可通过现场窗口、沈阳市人社局官网或“沈阳就业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档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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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扩展与注意事项
- 档案材料需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就业报到证等核心文件,缺失可能影响后续使用。
- 建议寄送前电话确认(如024-22531302),避免因地址变动导致投递失败。
提示: 如需办理档案相关业务,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确保材料完整性与流程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