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独生子女证咨询及办理部门如下:
一、咨询与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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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政府
所有地区均以街道办或乡镇政府为统一办理窗口,负责受理独生子女证申请及政策咨询。
二、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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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生育且未领取过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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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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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独生子女证丢失,需携带身份证到户籍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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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政策实施后,原独生子女证已取消,但可继续享受相关补贴。
四、建议
由于各地政策细节存在差异,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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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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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