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和农业部门
粮食补贴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
主要管理部门
- 财政部门 :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拨付及监管。例如,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拨付到农民账户。 - 农业部门(农业农村局) :负责制定补贴政策、指导生产及审核申报材料。例如,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补贴面积调查、公示及汇总。
-
工作协同机制
- 补贴资金发放通常由财政所与村委会联合完成,财政部门审核补贴资格,农业部门提供政策指导。 - 部分专项补贴(如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可能由原经济建设司移交农业司统一管理。
-
建议咨询渠道
- 遇到问题可先向 乡(镇)政府或财政所 反映,若未解决可向市级财政局或纪检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