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核定标准主要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类,具体如下:
一、核定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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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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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标准 :不同地区差异较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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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营业额≤2万元:增值税、附加税及个税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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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月营业额≤5万元:超过2万元部分按0.6%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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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月营业额≤10万元:超过2万元部分按1%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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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营业额>10万元:超过2万元部分按1.8%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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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标准 :年开票额≤120万元:增值税、附加税及个税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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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 适用公式:应纳税额=营业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服务行业10%应税所得率,100万营业额需缴纳9500元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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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率征收
- 直接按营业收入比例核定,例如年营业额450万,个税按0.5%核定,综合税负约1.56%。
二、查账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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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普票1%,专票1%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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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 :增值税的12%(减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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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 :按实际利润计算,综合税率5%-35%(200万以内减半)。
三、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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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起征点 :月销售额≤5000元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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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税负 :核定征收下,年开票额400万时综合税负约1.56%。
注 :具体政策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