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从前夫家迁出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操作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一、办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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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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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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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家户口本(需配合提供)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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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迁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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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自有房产所在地,需提供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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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房产,可迁至父母户口地或符合当地规定的社区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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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 携带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前夫家户口本等,前往原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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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办理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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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部门审核材料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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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纳手续费(具体金额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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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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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迁移证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户籍部门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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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提前获取迁入地同意证明(如社区公共户需租房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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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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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配合 :
通过协商、报警或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可强制调取户口信息协助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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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落户 :
可选择回原籍、挂靠亲友、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如上海、广州)。
四、法律依据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离婚属于户口变动事由,需依法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