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过错方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赔偿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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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行为导致离婚 :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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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提出请求 :赔偿需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若无过错方未主张,则视为放弃权利。 二、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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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损害赔偿 :涵盖因过错行为产生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财产损失(如赠与第三方财产)等,需提供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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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 :无固定标准,参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结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通常在3000-5000元,严重损害可更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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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求 :需收集过错行为(如医疗记录、财产赠与证明)及损失证据(如诉讼费、治疗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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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不影响财产分割 :即使主张赔偿,也不影响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赔偿情形及无过错方权利,确保受害者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