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专业学科分类目录的二级学科体系如下:
一、学科门类与一级学科
教育部将学科门类划分为12个一级学科,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军事学、医学、管理学。每个一级学科下设多个二级学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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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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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哲学(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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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国哲学(010102)、外国哲学(010103)、逻辑学(010104)、伦理学(010105)、美学(010106)、宗教学(010107)、科学技术哲学(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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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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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等2个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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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16个具体方向(如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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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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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4个一级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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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27个具体方向(如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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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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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3个一级学科(如教育学、心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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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17个具体方向(如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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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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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12个一级学科(如数学、物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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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50个具体方向(如应用数学、量子力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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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科的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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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无法独立申请一级学科,但可设置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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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获批后,其下属所有二级学科均可申请博士学位。
三、分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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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 三位码体系 :学科门类(二位码)→ 一级学科(四位码)→ 二级学科(六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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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二级学科则细化专业方向。
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官方发布的学科分类目录及权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