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补贴细则如下,分为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类:
一、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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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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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新能源车,并购买新能源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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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2025年1月8日前完成旧车登记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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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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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能源车:单台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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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单台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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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置换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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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转让本人名下车辆(需在2025年1月8日前完成登记注销),并在深圳市内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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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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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价格4万-7万元:燃油车补贴0.4万元/辆,新能源车补贴0.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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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价格7万-15万元:燃油车补贴0.8万元/辆,新能源车补贴0.9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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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价格15万-25万元:燃油车补贴1.2万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3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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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价格25万元以上:燃油车补贴1.3万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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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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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更新 :2025年1月8日前完成旧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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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更新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完整材料)。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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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更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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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更新:新车发票、登记证书、旧车发票及登记证书(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