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危险品规则主要依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Doc 9284-AN/905)制定,结合国内法规,确保运输安全。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分类与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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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分类
按性质分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固体、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性/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品等九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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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标识
使用联合国危险品编号(UN No.)和IMDG Code进行分类标记,确保全球运输一致性。
二、包装与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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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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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抗压、抗冲击性能,如金属、玻璃等刚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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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危险品需使用防泄漏容器,固体危险品需防碎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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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与装载
不同类别危险品需严格隔离存放,避免接触引发危险。
三、文件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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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包括危险品运输文件(如航空货运单)、声明、包装清单及处置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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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审批
托运人需提前向航空公司或民航局提交申报,提供危险品性质、包装证明等。
四、运输限制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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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运输
易燃气体(如氢气)、高毒性物质等明确禁止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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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条件
紧急医疗运输、科研用途等可申请豁免,需提交详细计划和证明材料。
五、监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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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中国民航局负责统筹监管,航空公司需取得危险品运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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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责任
确保危险品分类正确、文件齐全,并提供应急处置方案。
六、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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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时需遵守“过境豁免”规定,部分危险品可免签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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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中需关注温度/压力变化对危险品的影响。
以上规则综合了国际惯例与国内法规,确保航空运输危险品的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