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专生就业补贴政策亮点:
- 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专生,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盐专项补贴。
- 购房补贴:对在盐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大专生,给予5万元的定额购房补贴。
- 探亲交通补贴:非盐城籍的大专生,3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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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盐城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或来盐自主创业。
- 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
- 年龄35周岁以下。
- 2021年1月1日以后符合引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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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条件:
- 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市本级企事业单位(除驻盐的高校、科研院所、农场企业外,其他部、省属单位和市外单位在盐设立的分支机构均不在内)和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博士后。
补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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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或网上申请:
- 申请人或代办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在网上填写《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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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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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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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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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审批机构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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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拨:
- 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其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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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 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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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 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的,可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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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 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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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支持:
- 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期限最长3年、最高额度50万元的创业担保**,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通过以上政策,盐城市为大专毕业生提供了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个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