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病补助标准
盐城市的大病补助标准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大类,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的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差异。
1. 职工医保大病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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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90%。
- 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80%。
-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75%。
- 年度内支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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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 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90%。
- 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80%。
- 实行定点就医,每人可选择三家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算。
2.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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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镇、街道医疗机构所属的延伸网点)就医,报销70%,个人承担30%。
- 在二级医疗机构(含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就医,报销60%,个人承担40%。
-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50%,个人承担50%。
- 年度累计纳入补偿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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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 治疗确定的特殊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补偿70%,确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就医的补偿60%。
3.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2020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6万元,困难人员起付标准为0.8万元。
- 报销比例:
- 起付线至20万元(含),报销60%。
- 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报销70%。
- 30万元以上,报销80%。
- 困难人员以上报销比例对应提高10个百分点。
4. 特殊病种报销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
- 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也力争达到70%。
5. 困难人员医疗保障
-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 报销比例:在普通参保患者的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
以上为盐城市大病补助标准的详细信息,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