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管理人员比例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按企业规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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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3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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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需配备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如500人需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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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具体比例未明确(但需满足行业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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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100-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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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如200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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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需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其中至少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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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100人以下
- 需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按行业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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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无论规模大小,均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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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100人以上需设置机构或专职人员,100人以下可兼职
三、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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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特种作业人员 :如电气作业、爆破作业等,需配备不少于8名专业人员(按岗位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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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单位 :50人以下需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需2名,200人以上需3名及以上
总结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比例以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型为核心,300人以上企业需重点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100人以上企业需专职管理,同时需满足井下特种作业等专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