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的税务申报频率主要分为按月或按季两种,关键时间点为次月15日内(月度申报)或季度结束后次月15日内(季度申报),年度汇算清缴需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
-
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按季度申报(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一般纳税人需按月申报(每月1-15日)。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可免征增值税,但仍需按时完成“零申报”。 -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分月预缴的需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申报,分季预缴的则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需汇总全年收入、成本及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
工商年报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包括资产状况、行政许可等信息。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其他税种与特殊情况
房产税、印花税等按实际业务发生时间申报。临时经营户按次申报,金融行业个体户可能需按季度申报营业税。
提示:申报时间可能因节假日顺延,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通知确认具体截止日期。未经营也需完成“零申报”,避免税务异常影响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