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监事的任职人员构成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任职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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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
股东可担任监事,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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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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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未欠巨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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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监事需通过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得低于监事总数的1/3。### 二、任职资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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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兼任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2. 法律禁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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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济犯罪被判刑且未满5年,或因贪污、贿赂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未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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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破产清算责任人员未满3年,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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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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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设置规定
- 小型公司 :股东人数少于50人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2名监事,不设正式监事会。
四、选举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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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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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职责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
以上规定确保监事的独立性和监督效能,平衡股东与职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