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团志愿书丢失后,需联系原入团单位团委补办或开具遗失证明,若原单位无法办理,可向当地团市(县)委组织部申请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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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
联系初中或高中时期的入团单位团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由团委核查档案后补办入团志愿书或开具遗失证明。若原单位已撤销或无法联系,需向入团地所在的团市(县)委组织部申请协助,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及入团时间等关键信息。 -
证明材料内容
遗失证明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团时间、原入团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并注明“因入团志愿书遗失,特此证明其团员身份”。若为2016年后入团,需额外标注发展团员编号。 -
替代方案
若无法补办志愿书,可申请补办团员登记表或团员证作为身份证明。部分单位接受团员证加盖公章或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说明,需确保材料由团委审核并盖章生效。
及时与原单位或上级团组织沟通,避免私自伪造材料,确保证明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