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九条退市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 财务类强制退市标准收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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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标准从1亿元提高到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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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主板上市公司的市值退市指标从低于3亿元提至低于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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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报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中有负值,且主板公司营收低于3亿元、创业板公司营收低于1亿元,同时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将面临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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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市公司连续两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规定数额,或者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行为,将被直接退市。
- 新增退市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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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年严重造假、3年及以上连续造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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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资金占用和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退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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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超过规定金额且在责令改正期内未能归还,将被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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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为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第三年还没有正常为“无保留意见”的,将被强制退市。
- 明确各类强制退市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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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强制退市 :包括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低于1元;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规定金额(主板为5亿元、创业板为3亿元);股东人数连续20个交易日日均少于规定人数(主板为2000人、创业板为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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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类强制退市 :包括公司出现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等情形,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正,将终止其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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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包括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以及涉及国家和公共安全、生态生产安全、健康等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将被强制退市。
这些新规旨在加强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失效等重大问题的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建议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密切关注这些变化,确保合规经营,防范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