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只送到镇里(不送至建制村)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
一、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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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授权的“超区”行为
快递企业若未经邮政管理部门备案擅自将乡镇划为超区,拒绝投递至建制村,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快件应投递至约定地址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如乡镇/建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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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交第三方代收
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件转至智能快件箱、代收点或第三方代签收,可能构成违约和二次收费,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及第七条。
二、合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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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区备案的合理划分
部分快递企业因报备将乡镇划为超区,仅投递至最近乡镇或县城,若已向邮管局备案且地址填写正确(如“XX乡镇XX村”),则属合法行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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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明确要求送货上门且快递员拒绝时,可通过《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投诉,要求企业7日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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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消费者准确填写乡镇/建制村地址,避免因地址错误导致二次收费或快件丢失。
总结 :快递仅送至镇里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获备案及是否违反用户约定。若存在违规操作,可依法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