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自然资源局局长是负责统筹管理湛江市自然资源工作的行政领导,主管土地、矿产、海洋、林业等资源规划与保护,推动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落实国家自然资源政策在地方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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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湛江自然资源局局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监督土地开发利用审批,协调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以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负责林业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项目推进,确保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平衡。 -
重点工作
近年来,湛江自然资源局聚焦红树林保护与修复,推动海岸带生态治理,加强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用地。该局还积极参与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矿产资源配置,促进绿色矿业发展。 -
政策落实
局长需确保国家和省级自然资源政策在湛江落地,如严守耕地红线、推行“田长制”、强化矿产资源监管等。推动智慧自然资源建设,利用遥感监测、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管理效率。 -
地方特色
湛江作为沿海城市,海洋资源管理是重点之一。局长需统筹海域使用审批、海岸线保护,并推动海洋经济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如发展滨海旅游、可持续渔业等。
湛江自然资源局局长在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间寻求平衡,确保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地方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