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支医的条件和待遇如下:
一、援疆支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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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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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到新疆地区从事支教/支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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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18-35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以2015年3月5日为年龄计算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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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条件:需符合新疆地区岗位要求,具备正常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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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专业要求
- 通常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需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二、援疆支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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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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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每月3000元生活津贴,每年5000元御寒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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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享受地方性津贴及食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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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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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间不转户口、行政及工资关系,仅转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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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管理:由省市教育/卫生部门统一管理,服务期满后按计划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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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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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年限计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历,业绩成果可作为晋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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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时享加分或优先录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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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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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一般为3年,部分岗位可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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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贴标准可能因受援地区政策调整,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