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考核的五个标准主要包括德、能、勤、绩、量,这些标准全面覆盖教职工的工作表现与成果,重点突出师德、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实际贡献以及工作量,是评估教育工作者综合绩效的核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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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职业道德)
考核教师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个人品德及社会公德表现,如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等,体现教育者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
能(专业能力)
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及文化素养,例如课堂效果、教研成果等,反映其胜任岗位的综合素质。 -
勤(工作态度)
通过出勤率、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等指标衡量教师的工作投入度,强调积极性和纪律性对教育质量的影响。 -
绩(工作实绩)
聚焦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学生成绩提升、德育成效、班主任工作等量化或质性指标,直接关联教育目标的达成度。 -
量(工作量)
统计教师承担的教学课时、管理任务、课外活动等工作负荷,结合学校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公平性。
绩效考核需兼顾定性与定量方法,定期反馈以促进教师成长,最终实现个人与学校发展的双赢。